性暴力受害人平均延遲3.8年求助 有事主近一甲子後始透露曾被強姦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19/03/09 15:56

最後更新: 2019/03/09 15:5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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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表示,性暴力受害人平均延遲3.8年求助,有事主近一甲子後始透露曾被強姦。(資料圖片)

近年「#MeToo」運動令更多人勇於站出來,惟風雨蘭研究顯示,性暴力受害人平均約3.8年始求助,當中又以16歲以下受害人延遲求助的情況更嚴重,有受害人未滿16歲時被強姦,但事隔58年始向風雨蘭求助。

風雨蘭今日(9日)發表性暴力求助個案回溯研究報告,機構於2000年至2018年上半年共處理逾1.4萬宗性暴力求助,並深入分析其中3611宗個案,研究顯示,受害人平均延遲求助約3.8年,逾1成受害人更在事發後10年或以上始求助。如以罪行分類,非禮個案受害人平均延遲6.7年求助,最長延遲56年,而強姦個案則平均延遲約2.6年,有受害人未滿16歲時被強姦,58年後始向機構求助。

如以年齡分佈而言,16歲以下受害人有777人,她們平均延遲約13.2年始求助,明顯較16歲或以上受害人延緩,後者平均延遲約1.2年求助。逾2成性暴力受害人事發時未滿16歲,有受害人持續被非禮,長大後從家屬得知自己年僅1歲便遭非禮,20多歲才求助。

研究又顯示,逾8成侵犯者跟受害人相識,包括親友、伴侶及同事,其中有近3成16歲以下受害人事發時跟侵犯者同住。

而該3611宗個案中,僅約一半、即1818宗受害人有報警,而警方轉交律政司處理個案有722宗,律政司決定起訴其中350宗個案,當中有221宗案件被告在首次審訊被定罪。

風雨蘭總幹事王秀容指,延遲求助的情況嚴重,願意報案的情況亦不理想,或跟受害人年幼時曾向家人、朋友求助但得不到援手或信任支持有關,促政府在港九新界的公立醫院增設危機支援中心,為受害人提供24小時一站式醫療、法醫檢查及報警等服務,以減低傷害;風雨蘭又建議警隊增設專責處理性暴力個案的團隊,中小學課程亦須將性別教育列為必修課等。